2025年0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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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来源: 发布日期:2015-03-19   打印

  本报讯 (记者梁如意)近日,记者从市卫生局了解到,今年我市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着力实现重点领域突破。

  一是提升新农合保障水平,提高筹资水平,落实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机制,调整2015年度大病保险筹资标准、补偿政策和35个病种的重大疾病保障政策。二是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全面开展“十三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指导各县(市)、区编制实施区域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三是加快公立医院改革,制订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办法、经济运行管理办法等,落实公立医院用人权、分配权,推动用人机制改革,改善薪酬结构,健全绩效考核体系,探索建立现代公立医院管理制度。四是加强基层卫生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加快推进实施中央补助投资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积极申请世行贷款县域卫生改革发展项目。五是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有序推进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和基层用药管理制度。六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提高至40元,新增部分继续向基层卫生服务和村医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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