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刘俊华)近日,市直工委下发《关于在市直机关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决定在市直机关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进一步加强机关党的作风建设,提升机关效能,优化发展环境。 作风建设年活动的主要内容是强化纪检队伍建设,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建立督促检查机制。各单位要按有关规定设立机关纪委,受同级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和上级机关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双重领导并开展工作,所在党组织要进一步明确机关纪委或纪律检查委员的工作职责,建立完善目标责任制;结合工作实际,在认真学习中央关于作风建设的精神要求、落实“两个责任”、遏制“四风”反弹、严明党的纪律、召开作风建设民主生活会等方面尽快建立配套制度并贯彻实施;市直纪工委将对市直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进行专项检查,通过开展约谈或诫勉谈话、参加作风建设民主生活会、明察暗访等方式实施督查。 《意见》要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成立活动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负总责,制定出具体实施意见,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活动。 ( 编辑:phpcms ) |
我市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
来源: 发布日期:2015-03-19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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