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纪雨童)为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近日,我市出台了《三门峡市脱贫工作成效考核办法》《三门峡市贫困退出实施办法》《三门峡市脱贫攻坚督导办法》《三门峡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考核办法》,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措施和目标任务的落实,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
《三门峡市脱贫工作成效考核办法》主要针对卢氏、灵宝、渑池、陕州、湖滨5个县(市)、区脱贫工作进行考核。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市扶贫办、市委组织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从2016年到2019年,每年开展一次,以日常督查和年度核查相结合,考核各地减贫成效以及精准识贫、扶贫、脱贫和项目资金管理等情况。
我市以脱贫实效为依据,以群众认可为标准,通过严格、规范、透明的贫困退出机制,对贫困户、贫困村、贫困县脱贫进程实行有效动态管理,确保2019年以前有序退出,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三门峡市贫困退出实施办法》对贫困户、贫困村、贫困县的退出制定了严格标准。
《三门峡市脱贫攻坚督导办法》主要针对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各乡镇党委、政府、村两委,市直行业扶贫部门,市直帮扶单位、驻村扶贫工作队、驻村干部及第一书记、帮扶干部,对其在政策落实、目标完成、项目进展、建档立卡、驻村帮扶“三个三”落实、扶贫搬迁、行业扶贫开展等方面的工作进行督导,每月开展一次,重点工作不定期。扶贫搬迁督导每月一考核、一季一排名、年度一总评。
全市有易地搬迁脱贫任务的县(市)、区和乡镇,其安置基础性工作和住宅工程建设情况、集中安置点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成情况、安置资金管理情况以及后续产业发展、技能培训、转移就业情况做得怎么样?《三门峡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考核办法》要求进行100分制量化考核。市财政每年安排600万元,奖励成绩突出的县(市)、区和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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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来源: 发布日期:2016-07-26 打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