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委同意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市委5个专项巡察组于2016年8月9日分别进驻渑池县、湖滨区、陕州区、灵宝市、卢氏县和三门峡产业集聚区,对渑池县、湖滨区、陕州区、灵宝市、卢氏县和三门峡产业集聚区脱贫攻坚情况进行专项巡察。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渑池县、湖滨区、陕州区、灵宝市、卢氏县和三门峡产业集聚区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二、巡察时间
2016年8月9日—8月15日,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巡察时间。
三、巡察任务
市委专项巡察组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试行)》,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紧扣“六项纪律”、紧抓“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以推动脱贫攻坚任务落实、任务完成为目的,对被巡察单位违反规定在脱贫攻坚中存在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以及对反映党员领导干部在扶贫领域的其他违规违纪问题进行专项巡察。
四、联系方式
巡察期间,市委各专项巡察组均开设专门值班电话、邮政信箱、电子邮箱、接收短信手机和联系信箱。市委专项巡察组受理信访举报的时间为8:00—12:00,15:00—18:30,巡察结束后上述举报反映方式将自行关闭。具体联系方式附后(详见今日A4版)。
中共三门峡市委巡察工作办公室
2016年8月10日
( 编辑:yll ) |
2016年三门峡市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公告
来源: 发布日期:2016-08-11 打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