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7月31日,河南省双拥模范城(县)命名及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表彰大会在郑州召开,我市再次荣获“河南省双拥模范城”称号,实现了创建“河南省双拥模范城”八连冠。
在这次表彰大会上,湖滨区、灵宝市、卢氏县被命名为河南省双拥模范城(县);市工商联、三门峡黄河明珠集团有限公司被命名为河南省爱国拥军模范单位,湖滨区湖滨街道办事处主任孙朝华被评为河南省爱国拥军模范,市民政局原副局长王明刚被评为河南省爱国拥军先进个人。
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双拥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实现中国梦和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为主题,以实现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城“八连冠”为目标,军地合力、军民同心,科学统筹、融合发展,相互支持、携手奋进,全力推进各项双拥工作。一是主动站位全局,强化组织保障,党委政府主动牵头,专人专款予以保障,完善制度推进工作,强化协调形成合力,双拥工作机制更加完善。二是开阔工作思路,丰富活动内涵,国防教育氛围更加浓厚。拓展平台,增强教育的针对性;丰富内容,增强教育的实效性;活动牵引,增强教育的广泛性;典型带动,增强教育的感染力。三是突出工作重点,把握关键环节,优抚安置落实更加到位。率先出台征兵优惠政策,全面落实优抚政策,加强“三访三送三网”建设,完善烈士纪念设施,服务保障推出新举措,全面做好企业退役士兵稳定工作。四是注重社会引领,凝聚各方合力,社会化拥军工作成效更加明显。行业拥军付诸新行动,社区拥军呈现新规模,社团拥军得到新拓展。五是紧跟时代步伐,勇于开拓创新,军民共建活动更加深化。定期走访慰问驻军部队,积极援建国防工程建设,做好军人军属维权工作,积极参与扶贫帮困工作,积极参加抢险救灾活动。(本报记者)
( 编辑:徐伟 ) |
三门峡市实现创建“河南省双拥模范城”八连冠
来源: 发布日期:2017-08-02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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