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王书记来了,我对咱史村下一步的法治建设工作充满了期待啊!”5月4日,灵宝市焦村镇史村党支部书记翟榜兴握着灵宝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局局长王进的手激动地说。王进这次的新职务是焦村镇史村的法治副书记,至此灵宝市386个行政村的法治副书记全部到位。这是该市认真落实《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的又一创新举措。 为了增强农村群众的法治观念,不断提升法治建设水平,维护农村和谐稳定,近日,灵宝市检察院和灵宝市公安局积极向灵宝市委主要领导建议向全市每个行政村派驻法治副书记,主要由在编在岗政法干警担任。建议得到了高度重视,灵宝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联合下文在该市386个行政村派驻法治副书记。 法治副书记的职能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当好法治建设的宣传员。通过典型案例向群众宣传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生产经营、劳动社保、婚姻家庭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营造广大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浓厚氛围。二是当好基层群众的法律顾问。向群众公布联系电话,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协助村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完善村规民约,引导基层干部群众依法行使权力。三是当好矛盾调解员。利用法治副书记的专业性、权威性和相对独立性,协助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化解矛盾纠纷。四是当好平安建设的有力推手。积极参与平安村、“六无”村创建,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盗抢骗”等侵财型犯罪,铲除“黄赌毒”等丑恶现象,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将违法犯罪扼杀在摇篮里。五是当好群众的贴心人。根据群众的现实需要,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为群众办好事、实事。(王宏杰) ( 编辑:cll ) |
灵宝:386名法治副书记进农村开展工作
来源: 发布日期:2018-05-09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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