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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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36批)

来源: 发布日期:2018-07-09   打印

    

    一、三门峡市陕州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7020113

    反映情况:2015年信访人向三门峡市陕州区环保局反映菜园乡石门村有个相当规模的养鸡场,离住户家只有几十米远,臭气熏天、蚊蝇肆虐,陕州区环保局曾去人调查,但时至今日问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情况属实。

    信访人反映的养鸡场为三门峡恒安养殖有限公司,位于菜园乡石门村五组,负责人为朱晓波。该养鸡场建于2010年,南面和西面为耕地,东面和北面为居民区,距居民点最近处约40米。该养鸡场高峰时期饲养蛋鸡约6500只,不属于规模化养殖场,不适用于《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643号)规定。

    2014年8月接到群众反映,陕州区环保局和菜园乡政府随即进行调查,发现该养鸡场鸡粪堆存量大,臭味较大、苍蝇较多,当即要求该公司加强日常管理,做到粪污日产日清,粪堆用篷布覆盖,并及时喷洒除臭剂和消毒剂,减少气味和蚊蝇滋生。其间,菜园乡政府和石门村村委会也多次进行检查督导。

    因家庭劳力紧张、无人管理等原因,该公司已于2018年2月停止养殖。2018年7月5日,陕州区农牧、环保等部门及菜园乡政府工作人员现场核查时,该养鸡场鸡舍全部闲置,但现场较为杂乱,仍有一定臭味。

    处理及整改情况:2018年7月5日,陕州区环保局现场查看取证,要求该公司及时打扫场内卫生,并喷洒除臭剂和消毒剂,并在7月10日前将厂区存留底粪清理完毕。如果复养,须提前报告乡人民政府,并严格按照管理规范进行饲养,粪便做到日产日清,厂区及时消毒除臭。

    问责情况:无。

    二、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7020135

    反映情况: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大王镇董家村,新建了一家砖厂,名叫灵宝盛河建材公司,今年6月1日开始生产,目前已经生产一个月了,废气在直排,也没人管,听说环保不验收不让生产,可是人家生产了一个月了也没有见环保局有人来现场管。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一、从2018年6月1日至6月15日期间,灵宝盛河建材有限公司正在安装设备,6月15日举行了竣工剪彩仪式后,该公司一直处于调试阶段,废气治理设施已投入运行,不存在废气直排问题。

    二、灵宝盛河建材有限公司已于6月26日向三门峡市环境保护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提交了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申请,环保分局根据环保部发布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公告第四条内容:“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告知企业自行组织验收。由于企业不具备编制验收监测(调查)报告能力,于6月28日委托河南省盛祥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由河南省盛祥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做验收报告,委托河南冠宇环保科技公司检测)。目前该企业处于调试阶段,不具备正常生产条件。

    三、企业建设期间,市环境保护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监察人员于2018年1月17日、3月13日、4月18日、5月10日4次至现场检查,提出相关要求;企业调试期间,市环境保护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监察人员于6月20日、6月28日2次至现场检查,发现企业生产车间未完全密闭、在线监控设备未安装、车辆冲洗设施未建设等问题,立即责令停止设备调试,要求企业严格按照环评批复落实整改。

    处理及整改情况:7月5日,三门峡市环境保护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向该公司下达了违法行为改正通知书,明确要求该公司立即停止设备调试,责令其严格按照环评批复和《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砖瓦行业“回头看”专项执法检查行动的通知》(豫环文〔2018〕70号)文件要求,于2018年7月30日前落实整改。

    问责情况:无。

    三、三门峡市灵宝市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7020151

    反映情况:三门峡市灵宝市焦村镇焦村敬老院跟前有个和运门业,晚上偷偷生产,放出的漆味难闻。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属实。

    和运门业实际为非标钢制防盗门家庭式作坊,位于灵宝市焦村镇敬老院北约5米处,业主为李志春。该厂于2017年9月开始制作加工非标钢制防盗门,产品主要面向农村。生产工艺为:钢板成型—焊接—打磨—喷漆—烘干—成品。

    处理及整改情况:灵宝市立即按照“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拆除取缔标准,对该厂实施拆除。目前,该厂已断生产用电,因业主在此居住生活未断水,生产设备已清除,原料、产品正在清运。

    问责情况:无。

    四、三门峡市灵宝市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7030004

    反映情况:三门峡市灵宝市阳平镇东营村西南角一选矿厂,矿渣占地达几十亩,尾矿库大坝遭大雨冲毁,致使30多亩地被淹,由于村干部与投资商合资,所污染土地不给确权,沟里机井和水库被尾矿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一、反映的灵宝市阳平镇东营村西南角一选矿厂,位于灵宝市阳平镇东营村,2012年初建成,选厂所有人为雷其友,浙江省诸暨人。2013年7月因经济纠纷失联,选厂一直处于停产状态。经现场核查,目前该选厂院内无任何生产设备、原料。反映的“三门峡市灵宝市阳平镇东营村西南角一选矿厂”情况属实。

    二、反映的“矿渣占地达几十亩”实为该选厂尾渣堆场,堆放尾矿渣约2万余吨,面积约4亩,目前已自然生长大量植被,经灵宝市环保局对废渣取样监测,尾矿渣为浮选尾渣,属第一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反映的“矿渣”情况属实,“占地达几十亩”情况不属实。

    三、经现场勘察,反映的“尾矿库”实为该选厂尾渣堆场,现场发现,尾渣堆场西边有一缺口,下方是荒地,自然生长大量植被,开挖发现确实有废渣存在,面积约2亩,周边植被茂盛,因时间久远,无明显痕迹,无法判断被淹土地面积。灵宝市环保局已对该荒地掩埋的废渣进行取样监测,显示为第一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反映的“尾矿库大坝遭大雨冲毁,致使30多亩地被淹”问题属实。

    四、经灵宝市阳平镇纪律检查委员会调查,未发现东营村干部参与投资经营选厂,该选厂占用东营村四组土地共5亩,涉及21户,2016年土地确权,因边界不清,将所占土地确权在时任组长王增学名下,由其每年将农业综合补贴发放到户。反映的“村干部与投资商合资,所污染土地不给确权”问题不属实。

    五、反映的“沟里机井”实际为村里的废弃机井。经现场核查,机井口自流出一股清水,汇入下方的拦水坝。反映的“水库”为1964年东营村建设的一个拦水坝,用于村里耕地灌溉,拦水坝水源主要是雨水和机井水。工作人员对拦水坝周边进行勘察,未发现拦水坝及机井周边有废渣存在。经灵宝市环保局分别取样监测,机井水主要特征因子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Ⅱ类标准,坝内水主要特征因子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反映的“沟里机井和水库被尾矿污染”问题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鉴于该尾矿废渣属第一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为防止开挖倒运导致二次污染,可采取就地绿化实现场地恢复。灵宝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要求阳平镇政府对该选厂尾渣堆场进行整治。

    问责情况:无。

    五、三门峡市义马市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7030015(*重点交办件)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1.河南省三门峡市义马市朝阳路红土坡小区近万居民,长期以来身受小区西墙外四大煤场的机械噪音干扰、煤灰尘污染,遇到西风小区煤灰尘满天飞扬。而近期河南能源公司义煤集团天新公司下属单位义煤永翔工贸有限公司根据义煤发〔2015〕491号文要在该区域建设大型综合仓库,小区居民强烈反对。2.原多经公司经理黄松林(已退休)自投资金在居民区办起了铸钢厂,严重影响了西区居民的生活,特别是一路之隔不足十米距离的老四号和十一号两幢楼房居民身受其害。一开炼钢炉,频频冒出浓浓的黄烟,气味熏人难闻;中高频炉一开始生产,每天从早到晚不时传出机械巨大的轰鸣声和清砂声。据听说黄松林经理还要扩大再生产,拆除的两层老办公楼将被改造成车间。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举报反映的红土坡小区西墙外四大煤场属实。据调查,这四大煤场实为跃睿工贸有限公司、星阳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建发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和龙鼎煤炭运销有限公司的社会经营性储煤场,因未能达到当前物料堆场的治理要求,义马市于2018年4月29日按照“两断三清”的要求对其进行了全面取缔。2018年5月15日,煤场内的原煤、煤泥全部清理完毕。同时,义马市将在东风路西侧规划建设占地39.2亩的全密闭、高标准、规范化煤炭物流园,由跃睿工贸有限公司予以实施建设,待全面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举报反映的实为义煤集团下属河南永翔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据调查,为满足生产需要,该公司2016年1月在朝阳路办事处红土坡社区西围墙外空地开工建设轻钢结构综机修配仓库,2016年7月因公司资金紧张停建。至今已停工闲置2年,场地杂草丛生,现场大门封闭,无施工迹象。目前,该公司表示无再建意向,计划于7月31日前对已建设施拆除完毕。

    举报反映的铸钢厂实为义马金桥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租用义马永兴华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义煤集团永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多经公司)旧场地生产煤机配件,厂区建有铸造车间、模具车间、仓库、办公区。主要设备有中频电炉1台、自动装砂机1台、天车1台等,配套建设有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废气SUV光氧催化净化设备等污染防治设施。2012年8月义马市环保局对该项目环评予以审批(义环监表〔2012〕9号),2014年12月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义环监表验〔2014〕1号)。

    据调查,该公司北侧为模具车间、仓库、办公区,与反映的居民楼隔路相邻;南侧为铸造车间,距离居民楼较远。项目主要废气产生源为铸造工段和自动装砂机上砂工段,其中铸造过程所产生废气经真空泵抽取后通过光氧催化净化设备净化处理,上砂工段产生的颗粒物经配套脉冲式布袋除尘器进行净化处理。根据2017年10月28日第三方检测机构洛阳黎明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对该公司外排废气现场监测情况,公司外排废气指标均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15)有关标准要求。该公司“炼钢炉”其实为中频电炉,使用电加热进行熔炼,通过污染防治设施排放不会产生浓浓黄烟和气味难闻现象。同时,根据验收监测报告及2018年7月5日现场监测情况,该公司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Ⅱ类标准要求。该公司受场地限制及场地出租方相关管理要求,不存在扩大生产规模可能,现场也未发现建设迹象。

    处理及整改情况:无。

    问责情况:无。


( 编辑:cl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