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在市委和省纪委监察委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十届省纪委三次全会和市委七届四次全会决策部署,忠实履行《党章》《监察法》赋予的职责,推动我市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为我市发力“三次创业”、加快转型创新发展、决胜全面小康提供了坚强保障。为总结经验、推进工作,本报从今日起刊发“2018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巡礼”系列报道,敬请关注。
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
2018年,我市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严格遵照省委确定的“施工图”和“时间表”,蹄疾步稳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自1月15日市监察委员会挂牌至1月31日卢氏县监察委员会挂牌,标志着我市顺利完成了市、县两级监察委员会组建以及与同级纪委合署办公工作。
市、县两级纪委监委合署办公后,注重改革创新和自身建设,忠实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坚持党的领导形成改革合力
在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进过程中,市委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和高度的政治自觉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坚持党委负主责总责,党委书记当“施工队长”,纪委牵头抓总负专责,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市委书记、市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组长刘南昌在3次听取市纪委工作汇报基础上,安排市委常委会先后4次听取改革情况汇报,研究审议实施方案,研究确定监委领导班子组建建议人选,研究市、县两级编制划转问题,为全市改革试点工作定盘子、掌好舵。
市纪委先后6次召开书记专题会议和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监委领导班子建议人选、内设机构设置等问题,部署具体落实工作。定期召开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办公室会议,建立日报告、周报告制度,督促按时报送工作进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确保改革顺利有序推进。
改革后,全市监督对象由3.3万人增加到7.2万人,实现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紧抓转隶组建全力塑“形”铸“神”
在新起点上,市、县两级纪委监委不断深化人员融合和工作磨合,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边工作边融合,扎实推进纪委监委合署办公后“形”的重塑和“神”的重铸。
严格资格审查,做好人员转隶。按照编制职数清、人员编制类别清、在编在岗人数清、人员身份清“四清”标准,对涉改人员区分编制类型分类统计,涉改部门人员逐一审核,严把政治关、廉洁关、素质关、身份关。全市检察机关共转隶85人,其中市人民检察院转隶39人。
优化内设机构,聚焦主业主责。在机构、职数、编制三个不增加的前提下,市纪委监委将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分设,通过“前后台分设”,既防止执纪监督部门权力过于集中,又实现了力量向监督倾斜。市、县两级监委成立后,坚持机构和人员向业务一线倾斜,转隶人员同纪委原有人员混合编成,将纪委机关干部与转隶干部混合调配至各职能室,优化人员和力量配置。改革后,市、县纪委监委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部门分别占内设机构总数的75%和77.7%。
加强思想引领,促进深度融合。为实现人员、理念、职能、工作深度融合,围绕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市纪委监委坚持以政治为统领,以党建为引领,以党支部建设为抓手,加强政治和业务培训,全年集中培训纪检监察干部713人次,6个县(市、区)培训纪检监察干部1427人次,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执纪执法专业能力。
聚焦建章立制
确保衔接顺畅
确保纪委监委高效履职、与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衔接顺畅,重塑工作流程、理清职责关系、建立协调机制是首要任务,建章立制至关重要。
强化内部衔接,实现纪法贯通。市纪委监委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受理管理工作的通知》等工作制度,形成了一系列覆盖案件线索管理、执纪监督、审查调查、案件审理全过程的工作规范,确保纪检监察工作顺畅高效运转。
强化外部协同,保障法法衔接。协调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出台支持配合监察机关工作的“1+4”工作制度,理清办理职务违法犯罪过程中监察委员会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司法行政部门互相配合、相互制约的工作关系。制定《关于规范案件和案件线索通报移送工作的意见》,建立问题线索移送办理工作机制。调整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联席会议成员以及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成员,进一步整合反腐败力量,实现“纪法”“法法”无缝衔接。
派驻全部覆盖
监督不留“空白”
从市本级设置26个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92家市直单位及其直属机构,到6个县(市、区)设置96个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405家县(市、区)直单位及其直属单位,我市在全省率先完成编制划转、人员到岗和进驻,实现派驻全覆盖。
全面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明确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同级纪委监委负责,受纪委监委直接领导,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同时,研究制定《三门峡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办法(试行)》等制度,推动派驻纪检监察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乡镇(办事处)、村(居)监察对象成倍增长,县级以上才设立监察委员会,如何做到监察监督不留“空白”?市纪委监委指导县(市、区)探索监察监督向基层延伸,打通监察监督“最后一公里”,推进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义马市纪委监委向辖区7个办事处派出监察组,在35个社区选聘监察信息员,并明确了派出办事处监察组和社区信息员的职责权限和工作机制,将监察触角延伸到社区第一线。卢氏县纪委监委探索向各乡镇派出19个监察室,划分64个监察片区,并派出监察专员,依法监督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积极推进监察监督向基层延伸……一年来,我市派驻监督体制机制逐步完善,派驻监督全覆盖质量不断提升。
伴随监察体制改革,我市加强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督检查,既盯着“人”,又盯着“权”,监察体制改革取得初步成效,“1+1>2”全面融合效应初步显现,制度优势正逐步转化为治理效能。(纪宣)
( 编辑:师宝华 ) |
二〇一八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巡礼之一
深化监察体制改革 全面融合效应初现
来源: 发布日期:2019-01-18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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