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蔬菜的季节性,我们会在每月的10日或25日,于村委会大院举办‘爱心集市’,在增加销量、激发贫困群众积极性的同时,也提高了合作社的知名度,让我们的生意更红火!”据东坡蔬菜农民合作社负责人曹社路介绍,该合作社共有蔬菜大棚170余座,东坡村贫困群众占股达到61%,近期产销两旺。
“爱心集市”既带动了湖滨区会兴街道东坡村的脱贫事业,也让周边村子的村民看到了商机。马建立是东坡村旁马坡村的2016年脱贫户,脱贫不脱政策,第三届“消费扶贫·爱心集市”举办时,他也带着自家种的100多斤红薯、20斤大葱参加了集市。“没一会儿就卖完啦,下回我准备再多带点蔬菜过来。”马建立在集市现场兴奋地说。
“消费扶贫·爱心集市”是湖滨区的扶贫创新举措。好钢要用在刀刃上,把帮扶之力用在从源头上帮助群众致富,是我市探索脱贫攻坚新模式的一个缩影。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产业扶贫“要突出解决市场营销问题,在扶持贫困地区农产品产销对接上拿出管用措施,加快完善县乡村物流体系,推动特色产业持续稳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三门峡市积极开展“消费扶贫”,并同电商扶贫和产业扶贫有机结合,通过“以购代销”的方式,动员社会各界力量消费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带贫基地、合作社生产的农产品、手工艺品,帮助贫困群众增收脱贫。
截至2018年年底,我市共有142个单位参与“消费扶贫”活动,帮助贫困户销售香菇、红薯、萝卜、辣椒、小米等60余类特色农产品103万余斤,帮助3500余户贫困户实现销售额1300万元以上。
强化政府引导
我市坚持政府主导,出台了《关于在全市开展“消费扶贫”活动的通知》,号召各县(市、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爱心人士等,以建档立卡贫困户、带贫合作社与基地为支持对象,以购买和消费贫困群众农特产品为主要手段,多渠道为我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带贫合作社、带贫基地推介销售农产品,以“消费扶贫”的模式让贫困群众的农产品多渠道流通,快速提高群众收入。
鼓励帮扶单位、帮扶干部带头消费帮扶村、帮扶户的产品。我市充分发挥定点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驻村第一书记、帮扶责任人作用,对所帮扶贫困村、贫困户农产品销售需求进行摸底,解决产品销路,提升帮扶成效。卢氏县教体局驻村工作队利用两天时间对所有贫困户所种萝卜进行集中过秤、登记造册,通过租用集装箱车,将村民的萝卜迅速运送至各个销售点。卢氏县全县范围内的中心小学和中学,积极订购官道口镇黑牛村的萝卜,购买5万余斤,黑牛村的11户贫困户户均增收2000元。鼓励引导拥有食堂、餐厅的行政机关、学校、国有企业、医院等单位选用贫困地区农产品、畜产品,双方建立长期定向采购合作机制。
通过在《三门峡日报》、三门峡广播电视台等主流媒体设立宣传专栏,发布《关于在全市开展“消费扶贫”倡议书》,向全市发出倡议,开展“消费扶贫”,为贫困群众献出一份爱心,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和参与“消费扶贫”的浓厚氛围,形成“消费扶贫”人人皆可为、人人皆愿为、人人皆能为的喜人局面。
激发内生动力
我市开展“消费扶贫”,旨在提高群众收入,增强群众生产信心,从商品供应端给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销售保证,提高群众的生产积极性主动性。让贫困群众生产的优秀农产品资源走向更大的市场,真正让更多贫困群众直接受益。通过开展“消费扶贫”活动,贫困户生产的花生油、西瓜、土鸡蛋、花椒、核桃、苹果、土鸡、牡丹油、辣椒、大樱桃、蜂蜜、土豆、大蒜、豆糁、红薯、萝卜、夏枯草、板蓝根和兔子等农产品、中药材、畜产品,有了更广阔的销售市场和更便捷的销售渠道,带动贫困户增收70余万元。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贫困户大棚种植哈密瓜的消息在微信广泛传播后,吸引了3万余名爱心人士到当地参加采摘活动,直接增加贫困户收入10万元,极大提升了贫困群众来年继续种植哈密瓜的信心。
鼓励社会参与
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广泛动员各单位、社会团体、爱心人士,依托社会扶贫网,利用“互联网+消费扶贫”模式,积极推销时令瓜菜、水果、肉蛋、薯类等农副产品或手工艺品,拓宽贫困户销售渠道。卢氏县横涧乡利用“党建+电商+扶贫”模式,成立合作社企业网站,大力发展核桃苗木产业,从2017年10月至2018年底,该合作社已销售贫困户核桃苗33万株,销售额达到102万元;带动村民种植香菇,年销售额30万元,带动贫困户126户。
开展商超对接,打通贫困户对外销售渠道。在区域性品牌超市商场、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开设贫困地区农产品销售专柜。湖滨区在市区丹尼斯大卖场设置特色农产品专柜,平均日销西红柿、西葫芦、花菜、辣椒等11种农产品共计4000斤,让产地蔬菜、水果直接进入超市,降低运营成本,打通贫困户对外销售渠道。
鼓励引导龙头企业、重点企业、专业合作社对辖区附近贫困家庭的产品进行收集、分级,通过企业自身营销渠道帮助群众受益。卢氏县电商园集中力量,收购贫困户农产品,进行包装深加工,通过网上售卖等渠道,打造特色品牌,帮扶456户贫困户销售核桃、黑猪肉、香菇等产品,价值216万元。
调动贫困人口依靠自身努力实现脱贫致富的积极性,促进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和贫困地区产业持续发展。我市“消费扶贫”模式作为脱贫攻坚的创新模式产生了广泛影响,走在了全省前列。
( 编辑:李鹏 ) |
强引导 重激励 广参与
“消费扶贫”:增收激发脱贫内生动力
来源: 发布日期:2019-03-07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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