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白叶楠)我市2015年度企业及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将于本月25日结束。6月22日,市社会养老保险中心发出提醒,逾期未申报缴费基数的用人单位将按上月缴费的110%确定应缴数额。 据了解,所有参保单位须在本月25日前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企业要按照上年度本企业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对企业工资总额低于本企业职工个人缴费工资之和的,按照职工个人缴费工资之和作为缴费基数。企业职工月缴费基数按照2014年度我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697元的60%~300%确定,即2218元~11091元之间。 市社会养老保险中心提醒,逾期未申报的企业,全市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将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110%确定应缴数额。例如,企业职工7月应缴纳养老保险费按照最低缴费基数2218元、缴费费率28%计算,即621.04元。逾期未申报的,按上月缴费的110%计算,即660.97元,多缴纳39.93元;个体工商户、下岗失业及灵活就业人员逾期未申报的,将按照全市2014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2218元确定缴费基数。 ( 编辑:xw ) |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25日结束
来源:三门峡日报 发布日期:2015-06-23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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