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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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2日开始招生——我市主城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公布

来源: 发布日期:2022-08-03   打印

  本报讯(记者单义杰)8月1日,三门峡市教育局公布我市主城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根据安排,主城区招生时间为8月12日至8月19日,其中,民办学校为8月12日至8月13日,公办学校为8月15日至8月19日。

  据了解,今年招生报名主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网上预约登记。8月12日8时至8月14日12时,学生家长可登录“线上三门峡”APP,选择符合报名条件的学校、招生批次,登记学生姓名、身份证号、预报名学校等信息,每名学生限登记1所学校。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按要求,小学新生招生对象为主城区有固定住所,且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包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初中新生招生对象为已完成小学教育的适龄少年(含往届未入初中,学籍在小学毕业库里的小学毕业生)。

  主城区公办小学招生共分三个批次进行,各批次招生条件符合一条即可。第一批次招生条件:有主城区户口,监护人在学校区域内有产权房,并在产权房实际居住;有主城区户口,适龄儿童与监护人在主城区唯一居住地是学校区域内直系祖辈房产,三代同户籍同居住(儿童出生后户口无迁移记录);学校区域内符合《河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华侨子女在豫接受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的实施办法》《河南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子女、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华侨子女、见义勇为人员子女等以及符合市委、市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

  第二批次招生条件:无主城区户口,监护人在学校区域内有产权房,并在产权房实际居住;有主城区户口,适龄儿童与监护人在学校区域内的居住地是其直系祖辈房产,三代同户籍(非儿童与监护人唯一居住地,儿童出生后户口无迁移记录)。

  第三批次招生条件为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主城区长期居住。

  主城区公办初中招生共分两个批次进行,各批次招生条件符合一条即可。第一批次招生条件:有主城区户口,其监护人在学校区域内有产权房,并在产权房实际居住;有主城区户口,与监护人在主城区唯一居住地是其直系祖辈房产且同户籍同居住(儿童出生后户口无迁移记录);无主城区户口,其监护人在学校区域内有产权房,并在产权房实际居住;学校区域内符合《河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华侨子女在豫接受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的实施办法》《河南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子女、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华侨子女、见义勇为人员子女等以及符合市委、市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

  第二批次招生条件为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主城区长期居住。

  此外,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坚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优先满足主城区学生入学需求,招不满,经市教育局批准后,可以适当跨县(市、区)招生。

  其他有关报名材料、招生流程、招生区域、招生计划等信息可关注“三门峡教育”微信公众号或登录三门峡市教育局官网查看。


( 编辑:唐柳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