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7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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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毅笃行书写三门峡检察时代答卷

来源: 发布日期:2023-01-05   打印
  国旗映检徽 丹心铸检魂

  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满满正能量 数字+关键词

  ——解码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工作

  过去五年 步履铿锵

  三门峡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全市检察机关面对恢复重建以来的最大变革期,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二十大精神,全面、系统、整体落实党中央及省委、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市人大历次会议决议,忠实履行检察职责,全力推动转型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旗帜鲜明讲政治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

  全面开展司法体制改革,全力配合监察体制改革,立足检察职能新定位,构建“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法律监督新格局。

  42次向市委、市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协助市委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三十条措施》,紧紧依靠党委领导解决法律监督难题。

  自觉接受市委政治巡察,43项反馈问题全部完成整改。

  认真履行反腐败斗争政治责任,根据监委商请或移送,提前介入调查83件,决定逮捕90人,起诉135人,有罪判决率100%。

  依法成功办理代令贤、陈玉顺等重大涉黑涉恶案件20余起,批捕404人,起诉688人,办理的陈子万等67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获评全省精品案件,市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班和6个基层检察院分别获评省、市扫黑除恶先进集体,2名干警被表彰为全省扫黑除恶先进个人。

  着力打伞破网,起诉涉黑涉恶“保护伞”27件29人,移交腐败及“保护伞”线索217条。结合办案提出检察建议102件,推动自然资源、工程建设、民爆物品监管等重点行业领域依法治理。全面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协同其他政法单位常态化涤荡清理涉黑涉恶犯罪,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犯罪数量明显下降,人民群众安全感更有保障。

  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开展“国财国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督促追缴水土保持补偿费、耕地占用税等国有资金350余万元,挽回、复垦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耕地250余亩。

  两级院先后选派25名干警担任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员,407名干警结对帮扶1063个贫困户,10个帮扶村圆满完成脱贫任务。

  市人民检察院积极履行驻村帮扶政治责任,学习借鉴“枫桥经验”,协助市委在观音堂镇创新提出并持续实践的“心桥工程”,被写入市第八次党代会工作报告,并列为“深化民生福市工程”重点项目。

  坚决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英雄烈士合法权益

  联合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建立英烈保护公益诉讼协作机制,通过检察建议推动鄂豫陕朱阳革命根据地、八路军渑池兵站旧址等一批红色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办理的涉军公益诉讼案被最高检采编为典型案例。

  办理的退役军人司法救助案被最高检、退役军人事务部联合发布为典型案例。

  围绕中心顾大局

  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统筹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做到当宽则宽、该严则严,批捕8449人、起诉16599人,不捕3205人、不诉1579人,经羁押必要性审查后督促变更刑事强制措施468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量刑建议采纳率、一审服判率分别提升至94%、99.3%、97.8%,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促进社会内生稳定。

  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牵头建立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违法犯罪优化市场环境的行刑衔接机制,批捕729人、起诉1337人。依法监督纠正执法司法不当损害企业合法权益问题,开展涉企“挂案”清理等工作,让企业“零负重”参与竞争。

  扎实做好生态环境司法保护

  加强小秦岭矿山治理、黄河湿地保护、沿黄生态廊道建设等重点领域检察司法保护,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533人,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追缴生态治理恢复费用440万元。

  发挥“河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制度优势,开展“黄河清四乱、保护母亲河”等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发出检察建议374件,督促职能部门清理生活垃圾9万余吨,清理危险废物1800余吨,修复湿地2600余亩,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87公里。推动某公司千亩违建鱼塘案、南水北调水源地保护案等大案难案妥善处理。

  促进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将法律监督更深融入社会治理,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88件,推动治罪与治理、治标与治本并重。

  以法律监督专项报告服务党委决策,“控辍保学”“护佑未成年人”等检察建议上升为全市专项行动。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通过以案释法等鲜活方式促进全民法治意识养成。

  牢记使命守初心

  持续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

  两级院建成规范统一的检察服务中心,3个信访接待室被评为全国文明接待室。

  践行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承诺1687件信访案件均在7日内告知“已收到、谁在办”,3个月内办理情况答复率100%。

  两级院领导带头办理信访申诉案件976件,市人民检察院牵头与其他政法单位会签矛盾纠纷联合化解机制,166件疑难复杂信访案件得到实质性处理。

  倾情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高压零容忍”,批捕438人,起诉611人,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卢某某故意杀人案,二审改判被告人死刑。对涉罪未成年人“宽容不纵容”,批捕255人,起诉419人,附条件不起诉135人,犯罪记录封存302人,向家长发出督促监护令97件。

  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督促推动入职查询、强制报告、从业禁止等未成年人保护制度落实,监督支持职能部门常态化整治宾旅馆、网吧等场所涉未成年人违法问题。选派122名干警担任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开展“送法进校园”240场,受教育师生、家长24万余人次。涌现出渑池县人民检察院“韶光未检”、湖滨区人民检察院“蓝色微光”、卢氏县人民检察院“玲玲工作室”等优秀办案团队。

  用心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依法起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犯罪260人,结合办案推动药品生产、流通、医疗机构用药等各环节严格监管,守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针对二次供水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市人民检察院督促相关职能部门理顺职责、强化监管,对全市268家二次供水管理单位开展执法检查,从源头解决供水安全问题。发挥司法救助解民困、暖民心作用,坚持“应救尽救”“应救即救”原则,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80件,发放司法救助金207.1万元,让困难家庭重燃生活希望。加强对妇女儿童、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等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办理民事支持起诉26件,通过指导依法收集证据、制发支持起诉书等方式促进实质意义上的诉权平等。

  强化监督守正义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

  联合市公安局建立市、县两级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监督立案180件、撤案126件,依法追捕、追诉686人。

  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04件,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王某卢等6人强奸案被最高检评为优秀案件。

  发挥派驻检察+巡回检察制度优势,对三门峡监狱和辖内5个看守所实现巡回检察全覆盖,提升监管执法活动监督效能。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152人次,维护好“大墙内”公平正义。监督纠正财产刑执行不当523件,涉案金额1100余万元,不让法律执行打折扣。监督纠正社区矫正执行不当625人次,核查纠正脱管、漏管85人次,让服刑人员真正接受改造。

  立案查处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9人,惩治司法腐败、维护司法公正。

  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

  全面落实民法典,受理民事监督案件1259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生效裁判提出抗诉25件,再审改判率100%;提出再审检察建议84件,法院已采纳67件。

  对民事审判程序、执行程序中的不规范情形提出检察建议612件,以程序公正保障实体正义。支持法院解决“执行难”,对拒不执行生效民事裁判构成犯罪的,批捕42人,起诉127人。

  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假官司”问题,监督纠正虚假诉讼57件,移送犯罪线索30件,督促刑事立案26件,宣告法律权威不容挑衅。

  深化行政诉讼监督

  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作用,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475件。探索与法院、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建立党建引领、多方联动工作机制,破解行政检察线索发现难、矛盾化解难等问题,经验做法被最高检转发。

  迎难而上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71件,避免案件程序空转,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市人民检察院综合运用调查核实、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手段,促使一起长达20年的行政争议案妥善化解,最高检张军检察长批示肯定。

  加强行政非诉执行活动监督,提出的313份检察建议全部被采纳。

  监督纠正行政审判程序不规范问题82件,市人民检察院针对行政案件受理及立案环节的程序问题,制发类案检察建议并被采纳,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共促司法规范化建设。

  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

  2017年7月1日,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正式确立了公益诉讼检察制度。全市检察机关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的嘱托,立足“4+9”法定领域,聚焦党委政府关注、人民群众关切、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014件;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状态,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08件,督促行政机关把绝大多数问题解决在诉前,以最小司法投入获得最佳监督效果。

  加强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

  落实最高检以“案-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强化案件流程监控、数据核查,反向审视,规范检察权行使。

  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行检察听证办案新模式,举行听证会541场。

  抓好律师互联网阅卷、异地阅卷、控辩协商等机制落实,监督纠正侵犯律师执业权利问题81件。

  依法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2万余件,让检察工作在阳光下接受检视。

  锤炼作风提能力

  抓牢抓实政治建设

  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57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

  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加强队伍思想淬炼、实践锻炼,筑牢政治忠诚。

  夯实机关党建基础,全市检察机关85%、市人民检察院100%的在职党支部被评为“五星级党支部”,两级院选派党员骨干参与疫情防控2万余人次,在疫情大考中锤炼党性、检验作风。

  久久为功夯实基层基础

  落实司法责任制要求,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6403件。聚焦基层检察院干部“断层”、人员缺配等突出问题,协助组织部门为基层招录干警152名。坚持以文明单位创建为引领,提升队伍“软实力”,两级院50个集体、69名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荣誉,卢氏县人民检察院“山花”文化品牌被表彰为“全国优秀检察文化品牌”。

  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守牢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底线”“红线”,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干警70人,扎实推进以案促改和警示教育,让更多干警受到警醒、引以为戒。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和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经验采纳数全国第一,一批顽瘴痼疾得到有效整治。

  2023年 任重道远

  2023年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检察机关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持续强化法律监督,全力维护公平正义,努力以检察工作发展高质量服务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高质量。

  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在更高站位上忠诚履职

  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从习近平法治思想中汲取智慧,不断丰富“一二四六”基本工作思路,大力推进以“司法理念现代化、履职方式现代化、检察管理现代化、监督能力现代化”为基本内涵的检察工作现代化建设,以更优履职落实和维护党的绝对领导。

  以服务大局为目标,在更大力度上能动履职

  坚持胸怀“国之大者”“省市之要者”,找准“检察之为”。依法打击预防刑事犯罪,全力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以落实黄河保护法为载体,更大力度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全面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立足司法办案,持续推动诉源治理,当好党委政府“法治参谋”。

  以人民至上为宗旨,在更实举措上为民履职

  牢记“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持续落实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打击虚假诉讼、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公开听证、司法救助、支持起诉等为民举措,满足人民群众更高层次的司法需求。坚持一切工作首先“从政治上看”,用心用情用力办好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每一起司法案件,努力做到既实现公平正义,又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切实筑牢党的执政根基。

  以法律监督为主责,在更高标准上依法履职

  坚定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总体部署,持续更新检察司法理念,大力推进“数字检察”战略,优化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强化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监督,加强公益诉讼检察,综合运用侦查、抗诉、检察建议、纠正违法、检察意见等手段,强化对执法司法活动的监督制约,努力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以过硬队伍为保障,在更严要求上规范履职

  面对新时代新发展阶段的更高要求,压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主体责任,持续深化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持续推进政治建设、业务建设、职业道德建设,持续抓好教育培训、岗位练兵、交流锻炼等基础性工作,持续加快专家型、领军型人才选拔培养,努力以高质量队伍建设保障高质量检察履职。


( 编辑:唐柳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