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各单位、各县(市、区)人防办:
为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和《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全省统一组织警报鸣放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经市政府批准,定于2017年9月18日上午10时00分至10时31分在市区(包括三门峡大坝)及所属各县(市、区)城区鸣放人民防空警报。届时,三门峡广播电视台也将同时播放防空警报信号。望市区各单位、各县(市、区)人防办接此通知后,及时通知广大干部群众注意收听,并熟悉人民防空警报信号,以防误解。
特此通知
三门峡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7年9月4日
( 编辑:徐伟 ) |
关于三门峡市统一组织警报鸣放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7-09-14 打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