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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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增速跻身全省“第一方阵”

来源: 发布日期:2019-03-05   打印
  2018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各项决策部署,消费品市场发展平稳有序。全年全市共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33.7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7%,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0.4个百分点,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7个百分点,在各省辖市中居第6位,较上年同期前移3个位次,跻身全省“第一方阵”。
 
  城乡市场协调发展。全市城镇市场实现零售额443.15亿元,同比增长10.7%,其中,城区实现零售额245.11亿元,同比增长11.3%。乡村市场实现零售额90.59亿元,同比增长10.6%。
 
  餐饮业成为领跑者。全市批发和零售业实现零售额463.13亿元,同比增长10.6%。住宿和餐饮业实现零售额70.61亿元,同比增长11.4%。餐饮业增速分别高于批发业、零售业和住宿业0.5个、1.0个和2.1个百分点,成为行业零售增长的领跑者。
 
  消费形态凸显人们对高质量生活的追求。从消费形态上看,全市餐费收入实现零售额69.99亿元,同比增长11.4%;商品零售实现零售额463.75亿元,同比增长10.6%。数据显示,人民的生活品质不断提高,生活习惯在悄然发生改变。
 
  网络销售快速发展。全市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单位通过公共网络实现零售额9433.5万元,同比增长25.4%;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业单位通过公共网络实现餐费收入733.7万元,同比增长79.7%。网络商品零售和网络餐费收入分别高出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14.7个和69.0个百分点,网络销售成为持续拉动消费品市场快速发展的强劲动力。
 
  与美好生活需求相关的商品快速增长。统计数据显示,通信器材类、饮料类、电子出版物及音像制品类、文化办公用品类和汽车类分别增长44.5%、41.3%、20.9%、15.7%和15.2%,分别高于全市限额以上单位零售额增速30.6个、27.4个、7个、1.8个和1.3个百分点。五金电料类、建筑及装潢材料类分别增长28.6%和15.1%,增速分别高出全市限额以上单位零售额增速14.7个和1.2个百分点。(乔晓岚)

( 编辑:李建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