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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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通告:非必要不外出

来源: 发布日期:2022-03-24   打印

  本报讯(记者吴若雨)近日,先后有多名群众拨打本报热线电话,咨询我市最新疫情防控政策。3月23日,记者从三门峡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获悉,根据最新发布的第4号通告相关内容,我市对重点人员、重点场所等管控措施都作了明确要求。

  按照要求,在外人员非必要不返回三门峡,确需返回的,要提前3天向返回地社区(村)、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备登记。在我市人员非必要不外出,不跨市、县域流动,确需流动的,要向本地社区(村)、单位报备。

  重点人员管理方面进一步加强,要求在入境地完成集中隔离的境外返回人员和其他陆地口岸经第三地来(返)市人员,严格落实点对点闭环管理,实施“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及相应核酸检测措施;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的其他县(市、区)和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的其他县(市、区)旅居史来(返)市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下简称“证明”),实施7天居家隔离及核酸检测“三天两检(三天两次核酸检测)”措施;非上述情形的省外来(返)市人员,实施7天居家健康监测,同样提供证明,落实“三天两检”。

  省内有本土疫情发生但尚未调整中高风险等级的地市,其中管控区域的来(返)市人员,提供证明,落实落地点对点闭环管理,实施“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及相应核酸检测措施;非管控区域的来(返)市人员,需提供证明,实施7天居家健康监测及“三天两检”。上述人员入市后,须就近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在原地等候检测结果,之后分类实施管控措施。

  所有宾馆、酒店等带有住宿功能的场所必须对来者测温,查验“行程码、场所码”,对市域外来(返)市人员须查验其证明;全市商场超市、餐饮机构、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严格落实测温扫码、通风消毒、密闭公共场所设置流动监督员;倡导农村地区集市限流,减少人员非必要聚集活动;全市各旅游景区、影剧院等公共场馆落实“预约、限流、错峰”要求,原则上室内接待人员上限不得超过容载量的50%,室外不超过75%。非经贸类活动暂时停办,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倡导聚会不超过10人。同时,加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疫情防控措施管理,严格落实职工差旅管理。

  市民也应当严格个人健康管理,时刻关注个人和家人的身体健康状况,同时做好疫苗接种。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造成一定影响的个人、企业或单位,由相关部门依法进行严厉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