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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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严三强化”系列评论之三

严肃问责,强化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效性

来源: 发布日期:2017-09-26   打印
  当前,三门峡的发展正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历史机遇、战略机遇、政策机遇、改革机遇、发展机遇叠加,“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转型创新发展实现重大突破、省际中心城市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升、政治生态得到明显优化”的奋斗目标催人奋进。越是重大机遇和挑战多重叠加的时候,越需要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以忠诚干净担当的精神状态,抢抓机遇,使机遇变成创新发展的现实成果;应对挑战,使挑战成为砥砺奋进化解矛盾风险的磨刀石。
 
  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员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必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实现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建立问责机制。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从严治党是做不到的。”但在现实中,还存在有责不担、失责不问的怪象。有的地方压力传导不够,责任意识层层递减,呈现“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有的单位以会议和文件落实责任,签签字、讲讲话、表表态,只说不做;有的领导干部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只想揽权不想担责,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抛到脑后,既不走心,更不走力。针对这些问题,必须强化问责追责,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强化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效性,必须明主体、理清单。落实“两个责任”,首先要明确界定各级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各级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清晰划定“责任田”,以责任归位促责任到位。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坚决纠正从严管党治党是“党委领导、纪委负责”的错误认识,牢固树立“抓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渎职、抓不好党建是失职”的理念,把全面从严治党这个主体责任扛稳抓牢做实;各级纪委(纪检组)要围绕主业专责,聚焦监督、执纪、问责,真正把监督责任抓实抓好。其次,要理出责任清单,明确追责“靶标”。市委已经印发了《中共三门峡市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中共三门峡市纪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全市各级党委也要以清单形式明确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和纪委(纪检组)对应的责任,让责任具体到岗、到人、到事,确保所有的责任可执行、可监督、可检查、可问责。
 
  强化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效性,必须严肃追责。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严肃追责是落实“两个责任”的最后一道防线,守不住这个防线,从严治党责任就会流于形式。一要“敢”字当头。问责追责是个“得罪人”的事情,只有敢于碰硬,铁面执纪,铁纪才能生威。只要条件够了,就要“黑下脸来”、较真叫板,该问到哪一级就要问到哪一级,该处理多少人就处理多少人。二要“严”为底色。追责是落实责任的“杀手锏”,必须严字当头,形成威慑,才能达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促进一方工作”的效果。要把严的要求贯穿问责工作全过程,对失职失责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对在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效能革命”、脱贫攻坚、环境保护、信访稳定等重点工作中不履职不尽责、出现问题的,无论涉及哪个地方、哪个部门、哪一级干部,都要铁面问责,终身问责,决不姑息。三要强化对问责的再问责。要坚持“一案双查”“一案双追”,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尤其是对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缺失、“探头”作用发挥不好,能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以及不敢问责、该问不问、问责不严的,也要严肃追责。四要标本兼治。要强化追责的“战后重建”,以点上问责“倒逼”面上履责。重点是围绕典型问责案件中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补齐短板,堵塞漏洞,以案促改,把不“敢”失责的威慑力转化为不“能”失责的制度力,把“亡羊”的教训尽可能多地转化为“补牢”的成效。
 
  强化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效性,必须抓住“关键少数”。“子率以正,孰敢不正。”严肃问责能否形成常态,关键在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这个“关键少数”能不能担当、敢不敢较真、有没有战斗性,能不能看护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党委主要领导要亲自主抓问责,直接推动问责,尤其是要为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撑腰壮胆、当好后盾。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的“一把手”们要清醒认识到,自己管总抓总,仅仅做到洁身自好是远远不够的,独善其身也不是免责的“丹书铁券”。一把手常问责、严问责,就不会被问责;你不问责,责任就会问你;你不打别人的“板子”,上级问责的“板子”就要打到你的身上,督促你把管党治党责任始终装在心里、拿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
责编:徐伟

( 编辑:徐伟 )